此職位工作地點在張家口市張北縣,可常駐張北,也可每周一從北京坐班車出發(fā):
1、 從事農藥登記毒代動力學試驗工作;
2、 負責GLP體系的遵循;
3、 進行大型儀器的測試工作及樣品分析方法的開發(fā),應用等;
4、 按照標準和SOP進行試驗,歸納實驗數(shù)據(jù)并出具實驗報告;
5、 完成SD安排的工作,并配合其他部門完成相關工作。
任職資格:
1、執(zhí)行力強;
2、熟練使用HPLC、LSC、HPLC-MSMS等大型儀器進行樣品檢測,熟練掌握質譜、色譜等常見分析儀器的操作方法及原理;
3、勤于思考,善于溝通,動手能力強,能夠主動解決問題;
4、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抗壓能力;
5、本科以上學歷(農藥學、分析化學、藥物分析等相關專業(yè)),男女不限。具有毒代或藥代的相關工作經驗優(yōu)先。
6.、可常駐張北優(yōu)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