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責與權限:
1)負責廠商來料品質異常的檢討改善;
2)負責對后段來料異常的跟蹤與處理;
3)負責對廠商回復的糾正與預防措施報告進行跟蹤關閉;
4)負責新廠商的開發(fā)審核管理與評估
5)供應商RoHS、Reach、HF、CA Prop65、VOC符合性標準傳遞審核及評審的核定。
6)制定廠商稽核行動計劃,輔導廠商滿足供貨資質要求;
7)負責廠商的新樣品確認;
8)負責制定供應商考核管理辦法;
9)根據月度統計供應商LA值,召集供應商開月度品質會議;
崗位要求:
1)熟練運用辦公軟件;
2)有獨立思考和處理問題的能力,有良好的邏輯思維及溝通能力;
3)有皮革、汽車或電子行業(yè)領域品控管理經驗優(yōu)先。 ;
4)熟悉供應商品質控制,熟悉并應用DFMEA PFMEA FAI SPC、CPK、GRR QC七大手法。
5)熟悉不同產品的環(huán)保要求,了解RoHS、Reach、HF、CA Prop65、VOC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