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職責
1、開庭
2、談案
二、崗位要求
1、執(zhí)業(yè)3-5年,5年以上優(yōu)先
2、獨立辦理綜合類案件100+,獨立做過標的500萬以上的案件5個以上
3、有談案基礎,能為客戶做好服務與溝通
4、能適當出差,基本1-2天左右
5、坐班 ,早八點半晚五點,雙休法休
三、薪資福利
1、保底底薪3000(三個案子),從第四個案件起有提成補助,每個月保底6000元。工資6000+,社保
2、有助理整理證據材料、立案、溝通當事人法官等
四、工作地點
沈陽市沈河區(qū)恒基大廈9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