崗位職責
1.熟悉崗位服務范疇、服務目標,根據(jù)用人單位要求、崗位實際情況及服務對象需求設計服務計劃;
2.輔助訴源治理;
3.開展訴調對接;
4.輔助司法確認;
5.輔助民事案件審理;
6.法治宣傳;
7.接待群眾來訪咨詢;
8.積極探索創(chuàng)新崗位服務方法、服務模式,提高服務的專業(yè)性及影響力;
9.完成機構及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崗位要求:(1) 法學相關專業(yè),本科及以上學歷;
(2) 具有1年調解相關工作經驗;
(3) 文字功底強,語言表達流暢;
(4) 良好的溝通協(xié)調能力、應急處理能力,能獨立開展崗位工作要求事項。